新北市一名林姓女子因有貸款需求,於上(1)月13日在網路上看到「債務整合」廣告,便留言探詢,沒想到遭到詐騙集團誘騙,第一次幫提領247萬元交付之後,第二次又遭告知幫提領396萬。幸好林女察覺有異,及時報警,新北市警察局新莊分局偵查隊及中平派出所利用假鈔提供林女前往交付,成功將2位面交車手逮個正著,也將396萬歸還給遭詐騙的被害人。
據了解,該詐騙集團相當狡詐,一方面利用各種詐騙老梗欺騙被害人,另一方面則在網路上刊登多樣廣告,打著「協助貸款、協助債務整合」的名號,吸引有需求的民眾上鉤,讓受害者先提供數個銀行戶頭,詐騙集團再將詐騙來的款項匯入被害者的戶頭,最後再要求被害人將戶頭中的巨額款項提領出來,至指定地點交付,誆騙利用無知民眾成為洗錢共犯,相當可惡!
林女雖有貸款需求,但不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故於網路上看到可協助貸款的廣告便想碰碰運氣,沒想到假專員先要求林女提供帳戶作流水明細,待帳戶匯入款項後再去提領,林女遂於1月13日提款247萬交付對方。然林女驚覺有異,便於1月17日至新莊分局中平所報案。
沒想到詐欺集團復於1月17日下午再次聯繫林女,約定於18日早上於中正路「面交」新台幣396萬元,偵查隊長徐子胤及中平所長謝詠濬立即調度警力及準備假鈔,派遣便衣員警前往埋伏。果不其然於現場逮獲黃姓、鄭姓2名男姓車手,現場並查扣犯罪工具手機4支,全案將持續溯源擴辦,追查上游詐騙集團,並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莊警分局長林温柔呼籲,網路廣告暗藏諸多陷阱,詐騙集團經常利用「想賺錢」、「想交友」等人性弱點,吸引民眾上鉤,成為詐騙集團的幫手。並強調,詐欺車手除了觸犯刑法詐欺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外,如果三人以上共犯或是假冒政府機關及公務員或是利用網際網路、通訊軟體還有加重規定,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倘涉及洗錢,更得依洗錢防制法移送,另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也修正通過,詐欺集團得適用組織條例來提報移送,詐騙的刑責提高至5年起跳,還必須強制工作3年,所以民眾切勿以為只是幫忙領錢就沒事,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不可不慎。
上圖:詐騙車手在指定地點等林女提款交付396萬。
下圖:警方逮捕車手及宣讀三項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