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檢方表示,張姓銀行貸款專員,涉嫌自2019年2月起迄2020年3月止,利用從事銀行貸款業務的機會,與廖姓、賴姓民間仲介業者,共同製作包括虛假的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綜合所得稅各類資料清單,還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等資料。專門給一些無法正常提出薪資轉帳證明,但又須申請信用貸款的民眾,拿著假資料作為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的財力證明。
檢警調查,至少有兩家銀行因張嫌等人的假資料,無法正確評估申請貸款之人的信用評價風險,導致逾放貸款額度。其中1名仲介業者的陳姓友人,則提供自己的金融機構帳戶,作等詐騙款項進出之用,初估詐騙金額逾上千萬元。後來,因銀行查覺有異,才通報警察機關偵辦。
檢方表示,張姓業務專員涉嫌違反銀行法等,今年1月11日執行搜索偵訊後,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持續追查在逃共犯。昨天檢警搜索廖姓、賴姓兩名仲介業者,還有賴姓仲介的陳姓友人等3名被告及蔡姓證人住所,檢察官今天上午訊問完畢後,認為廖姓及賴姓仲介業者,涉犯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同法第216條、第210條及第211條行使偽造公、私文書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友人則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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